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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六条政策措施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3- 03- 31 09: 36浏览次数:

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2年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根据《甘孜州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责任清单》(甘就办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责任清单。

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一)企业用人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至0.6%。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予以返还。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24 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而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培训代替工作的,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二)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对符合条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时困难的餐饮、零售、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并降低保险费率,相关政策实施至2023年4底。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减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

根据《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机关事务局关于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州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甘财资〔2022〕5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的减免房屋租金。

牵头单位:县国资局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三、加强对企业的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对地方法人银行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向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户)发放的贷款,最高可享受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降低至1.5%,财政部门给予保费补贴。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农村商业银行白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县支行

四、扩大投资创造就业

以16个乡镇为中心,依托产业组建16个劳务合作社,协助劳动者在相应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与叶巴滩、川藏铁路、华西十一建等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形成劳务协作机制,向重点施工项目单位输送劳动力,将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提高至10—15%。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招工缺口,建立重点企业岗位需求清单、企业吸纳就业清单,送政策、送服务上门。发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简化办理程序、加快推进受理审核,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提升至50%左右,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升至90%左右。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

(一)落实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稳岗返还、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等相关支持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应届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当年退役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及以上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落实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失业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对企业扣减有关税费。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一)支持和规范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免费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动快递企业通过召开职工集体大会选取职工代表与企业法人代表共同协商的方式,确定基层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劳动定额标准、工作休息时间、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劳动合同内容,并签订集体协商要约书,进一步规范快递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牵头单位:县邮政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

七、购买基层服务岗位拓展就业

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救助服务岗位力度,按照支出比例不超过上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总额的3%,将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充实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等工作力量。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加强创业扶持

鼓励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继续实施疫情期间困难中小企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强化创业载体建设

积极申请认定州级创业孵化基地,对认定为州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扶持自主创业10人以上,带动就业2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团县委

十、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招录公务员不少于59人,其中选调生不少于9人。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

(二)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

(三)支持企业稳就业,加强线上培训,对重点行业进行专项培训,完善就业保障政策。积极维护企业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益。县属监管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在平稳有序的复工复产基础上,重点针对应届毕业生开展招聘,规模不低于2021年。

牵头单位:县国资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对符合条件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应走尽走。

牵头单位:县征兵办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根据省上安排,配合招募一批医药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六)“三支一扶”招募规模不低于11人,“特岗教师”招募不低于15人,“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规模不低于10人。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团县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七)开发25个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200人、留用率超过6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团县委

十一、稳定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转移就业稳定在1.2万人左右。脱贫人口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地区就业的,给予不超过4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积极申请认定州级特色劳务品牌,对认定为州级劳务品牌的给予补助10万元。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用好东西部劳务协作、省内对口帮扶机制,确保0.3132万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牧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一)全县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 按照当年招聘员工总数的3%政策性招聘退役军人。

牵头单位:县国资局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

(二)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当年退役的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

十三、兜底困难人员就业救助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935人,其中生态养护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90人。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财政局

(二)对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按照临时救助制度,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四、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群体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500人。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五、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制度,提供招工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六、推行多种保证金缴纳方式

在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以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为前提,支持建设单位、建筑企业通过银行保函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切实减轻建筑企业“现金流”负担。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行白玉支行、农商行白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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